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的流程如下:
1. 登录电子税务局
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,进入“我要办税”>“开票业务”模块。
2. 选择开票类型
根据需要选择开具的数电票类型,如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。
3. 填写开票信息
按照系统提示,填写发票的基本信息、购方信息、销方信息、货物或服务信息等。
4. 勾选抵扣联
对于需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开票方应在“发票勾选确认”模块勾选抵扣联。
5. 确认并提交
仔细核对开票信息,确认无误后,点击“确认并提交”。
6. 获取电子发票
开票成功后,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发票,并以电子邮件、二维码等方式推送给受票方。
以下是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的具体操作步骤:
1. 登录电子税务局
- 使用CA证书或自然人电子签名登录电子税务局。
- 选择“我要办税”>“开票业务”模块。
2. 选择开票类型
- 根据需要选择开具的数电票类型,如增值税专用发票、增值税普通发票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。
3. 填写开票信息
- 按照系统提示,填写发票的基本信息、购方信息、销方信息、货物或服务信息等。
- 其中,销方信息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、名称、地址、电话等信息。
- 购方信息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(或姓名)、名称、地址、电话等信息。
- 货物或服务信息应填写货物或服务名称、规格型号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等信息。
4. 勾选抵扣联
- 对于需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开票方应在“发票勾选确认”模块勾选抵扣联。
5. 确认并提交
- 仔细核对开票信息,确认无误后,点击“确认并提交”。
6. 获取电子发票
- 开票成功后,系统会自动生成电子发票,并以电子邮件、二维码等方式推送给受票方。
需要注意的是,试点纳税人开具数电票时,应遵守以下规定:
- 必须使用电子税务局提供的开票软件或平台开具数电票。
- 必须按照规定填写开票信息,确保真实准确。
- 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上传开票数据。
违反上述规定的,将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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